这两种“救命药”纳入大病医保,患者用药费用将减半

adminadmin 2025-11-11 12 阅读

新疆晨报讯(记者马蓓)今年,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两种“救命药”将被纳入自治区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同时,为解决苯丙酮尿症患儿家庭的诉求,减轻医疗费用和生活负担,首次将治疗苯丙酮尿症所需的食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新疆这两类患者人群的医疗负担将大幅减轻。

5月17日,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凡是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治疗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发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达沙替尼和尼洛替尼两种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需要通过先进的靶向治疗药物“格列卫”以及二代达沙替尼和尼罗替尼系统的治疗,使患者生存期延长至10-20年。但目前2万至3.5万元一盒的高昂药费,给很多患者都带来极大的用药负担。

自治区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主任科员何亮介绍,被慢性髓细胞患者称为“生命药”的“格列卫”一代用药此前已经纳入了自治区医保支付范围。但随着病情的发展,患者会对一代用药产生耐药或是加量服用。考虑到患者的实际情况,对“格列卫”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用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这样一来,此前必须加量服用“格列卫”的患者直接口服二代用药即可,大大减轻患者用药经济负担。

这两种“救命药”纳入大病医保,患者用药费用将减半

也就是说,白血病患者刚开始一次只吃一片“格列卫”,但随着病情加重后吃一片药效果不明显,就会一次服用两片,这样就会增加个人用药和医保基金支付负担。再加上二代用药纳入大病医保报销前,如果对一代用药产生耐药或不耐受,就需要服用二代用药,这部分费用就得全部自费,对于患者来说,用药负担非常大。

按照新规,参保人员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髓细胞白血病门诊药品费用,由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具体的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将慢性髓细胞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限额内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一并计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以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二代用药“尼洛替尼”(150mg*120粒)为例,未纳入医保时,按中华慈善总会开展的“3+12”援助项目(买3个月药物、送12个月药品)来计算,患者一个月需要服用一盒,每盒的价格为2.95万元,三个月需花费8.85万元。纳入医保后,如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报销,一年只需要自付4.425万元,比纳入医保前节省了一半。

苯丙酮尿症纳入居民医保

除了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两种治疗药物外,此次自治区还将治疗苯丙酮尿症的食疗费用纳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实现限额管理。

据了解,苯丙酮尿症是一种罕见的隐性遗传氨基酸代谢病,多见于儿童,发病率为万分之一。患者不能喝普通奶粉,也不能吃鱼吃肉,只能食用低苯丙氨酸的特制奶粉、特制面粉等,且需要定期到医院验血监测血液中的苯丙氨酸浓度,部分患者需要药物治疗,费用十分高昂,给患儿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自治区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主任科员何亮介绍,根据以前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苯丙酮尿症患者所需的食疗物品如精制米、面、蛋白粉等均不在支付范围内。考虑到患者实际情况,现将此类患者检查、复诊、精制面粉、蛋白粉等食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该疾病的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限额内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一并计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纳入医保保障范围的两种疾病的治疗药物,是从地区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制度后开始执行。目前已经完成的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州可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的地区原则上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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