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6证券简称:汇源通信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光通信行业及公司业务总体发展情况
随着“宽带中国”、“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因素的积极影响,三大运营商将持续进行固网宽带建设,加大对通信工程建设、物联网等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对基站、天线、射频、通信设备、光模块、光纤光缆和网络运营维护等产生积极影响,光纤光缆和通信工程施工作为网络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我公司通信工程及电力通信提供了发展机遇。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巩固光纤光缆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加快新产品的开发,提升产品品质,加大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高速公路机电等电力工程施工业务的开发,拓展相关多元化领域。
报告期内,光通信公司继续以客户定制生产OPGW、ADSS产品为生产销售主线,持续拓展电力线路在线监测和林业防火在线监控业务。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相应技术及市场优势,积极参与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力光缆局部市场,进一步凸显公司现有的技术优势,提升光缆业务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在线监测业务较以前年度有所下滑,光通信公司加速智能光纤基站、分布式故障监测、覆冰监测的产品推广。塑料光纤公司主要生产、研发、销售塑料光纤,主要应用于照明市场。其中利润较低的照明市场和消费电子产业市场的销量持续增加,利润较高的高端工控、传感等产品的销量小幅增加,进口和自产光模块产品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025年半年度公司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主营业务收入10,693.06万元,占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65.38%,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公司在稳定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的同时,积极拓展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业务发展。吉迅数码公司通信工程施工、基站线路代维和数据代维业务的发展依托于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但与高水准、专业化的同类公司相比,吉迅数码公司尚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提升,同时随着行业政策的调整,通信运营商集采度增加,进一步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报告期内,吉迅数码公司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为承接大型智能建筑、智能化园区、数据中心等新业务奠定基础。信息技术公司充分利用现有光缆、管道和施工的集成解决方案优势,结合现有的工程施工技术,切入到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务中,目前已形成从线路勘察到产品销售及施工一整套服务方案。以“到货及时、响应迅速,安全施工、质量第一”的理念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步提升客户对汇源品牌的认可。2025年半年度公司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主营业务收入5,662.88万元,占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34.62%,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52.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3.75%;营业成本12,303.88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69%;实现营业利润265.8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76万元。
(三)报告期内重大事项概述
1、关于变更重组承诺的事项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函》。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未获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函》。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未获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
2025年6月13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的《提案函》《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其提议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一项临时提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增加临时提案的独立意见。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议案》未获通过。
2025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28号)和《关于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29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5年4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泰中光缆有限公司4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919号),同意以泰中光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将公司持有的泰中光缆45%的股权作价1,226万元转让给一诚投资,并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已收到一诚投资代泰中光缆支付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1,991,150.35元;公司已收到一诚投资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252,600元。本次交易已办理完毕泰国和中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泰中光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一诚投资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裁定原告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冻结被告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203,500,000元(含全部本金及损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因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提出仲裁,裁定冻结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全部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及其全部收益(初始认购金额为203,500,000.00元),冻结数额以人民币101,133,842.5元为限,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裁定轮候查封被申请人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全部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及其全部收益(初始认购金额203,500,000元)。查封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计算三年,冻结金额以人民币36,800,633.49元。具体查封期限以本案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中的期限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刘中一因权益纠纷向法院提出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刘中一因权益纠纷向法院提出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因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蕙富骐骥合同仲裁案出具《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5、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有限合伙人深圳平安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平安汇通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管计划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的通知函》,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清算方案等进展情况。
6、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18年3月9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延长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2018年8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关于“未按时披露要约收购进展;不公平披露要约收购价格等重大信息;预受要约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以及上海乐铮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披露质押股份情况”分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于2018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2018年10月28日,四川证监局就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关于“不公平披露要约收购价格等重大信息;未按规定披露要约收购进展”分别进行责令改正,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四川证监局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18年11月20日披露的《上海乐铮关于对关于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相关情况的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安徽鸿旭关于前述要求整改事项的报告。
7、并购基金设立的事项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中经宏熙及股东上海乐铮(筹划时持有3.34%的公司股份)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作,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筹资金投资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与中经宏熙、上海乐铮签署《意向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06月13日、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无实际进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波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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